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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县大气办【2021】4号《固镇县2021年一季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结合城关镇实际,认真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工作,现将一季度工作小结如下:
一、 落实环保网格化 加强巡查管控
按照“党政同责,一岗双责”,城关镇37个村居书记为环保网格第一责任人,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进行日常巡查和管控,确保大气污染防控从源头加强治理。
二、加强拆迁工作扬尘治理,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
加强对县25号棚户区和高速连接线皇店、龙滩片区拆迁工地的日常监管,设置严密围挡、严格落实房屋拆除湿法作业措施,进出道路实行一天2次保湿抑尘,建筑垃圾采用土工布覆盖,运输车辆全覆盖。
先后对皇店、龙滩和25号棚户区拆迁工地作出责令停工决定,对龙滩的拆迁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,对25号棚户区拆迁工地的违法行移交县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罚,进一步提高拆迁工地扬尘治理意识,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。
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要求,坚决抓好各项管控措施,把要求落到实处。
三、 强化日常巡查监管 狠抓砂石堆场扬尘治理
对城乡结合部12处砂石堆场每周不低于2次巡查管控,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,现场立行立改,要求围挡设置要严密,砂石全覆盖,进出道路一天2次保湿抑尘,进出车辆冲洗和覆盖。对其中7户砂石堆场安装在线监控,接入城管指挥中心和住建视屏监管平台,实行24小时在线监管。
四、 紧抓秸秆禁烧和其他类型焚烧不松懈
城关镇制定全年秸秆禁烧目标任务,严格落实网格化属地监管主体责任,建立缴纳风险保证金奖惩制度,狠抓秸秆禁烧的看护、巡查、监管环节的工作措施落实,确保人在岗,小喇叭在响。
着力推进标准化秸秆加工大棚建设,在2020年已建立3个标准化大棚的基础上,2021年再建3个标准化秸秆加工大棚,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收储和综合利用能力。
加强对焚烧荒草、树叶和垃圾等偶发焚烧行为的管控和处置,对第三方交办的问题,在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处置,及时进行扑灭,并对现场灰版进行处理,对涉事的村民进行批评教育。近一阶段,先后处置焚烧荒草、树叶和垃圾16处,对涉事村民批评教育10人次。
五、 下一步工作打算
按照县大气办的统一部署,紧紧围绕“控煤、控气、控尘、控车、控烧”等措施,有效降低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,推进辖区大气污染物减排,进一步强化日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,推动各项工作按照时序进度完成空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。
城关镇人民政府
2021年3月15日